【作者:bgs】 【发布时间: 2012-02-29】 【点击量: 】
关于规范上报月工作要点的通知
各处室、电大、教学分部、实训中心:
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需要,现将各部门月工作要点报送相关事项要求如下:
1、各部门月工作要点需提交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后交到学校办公室汇总,需纸质(加盖处室印章)和电子版各一份。
2、各部门需按要求填写《月工作要点及上月工作回顾填报表》。
3、各部门下月工作要点上交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。
特此通知
附:《月工作要点及上月工作回顾填报表》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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